2006年7月5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五版:维权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登广告招来骚扰 涉黄者被罚五百
朱兰英 章官翔 童毅

  本报讯 开公司的王女士在报纸上刊登了本单位的一则业务广告,并留下了手机号码。之后,王女士的手机便不停地接到了黄色短信和骚扰电话。昨天上午,杭州西湖区公安分局民警根据王女士提供的信息,在杭州东新路一出租房将39岁的金华人童某抓获。
  6月20日,王女士在某报登了广告,晚上7点半,她的手机就收到一个陌生人发来的短信:“王小姐,晚上有什么节目?”对方见王女士没有反应,就连续发了5条不堪入目的涉嫌黄色内容的短信。第二天,这样的短信不断发来,对方甚至还打电话过来骚扰。王女士说,在她登了广告的10多天时间里,每天都要接到对方六七个短信或电话,使得王女士夫妻俩天天提心吊胆。
  昨天上午,王女士向西湖区公安分局留下派出所报案。民警根据王女士提供的线索,在东新路的一家出租私房将童某抓获。据童某交代,他原本是一家公司的酒水销售员,这几天刚辞去了工作,呆家里闲得无聊,无意中从报纸上看到了王女士刊登的广告,便开始连续发送黄色短信和打骚扰电话。“我本来是想找个人随便聊聊,开开玩笑的,没想到玩笑开大了。”昨天,童某收到了罚款500元的治安处罚决定通知书。